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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事] 滁州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规范经营者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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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9-26 08: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全县各相关经营者、各有关行业协会商会:

 

为进一步规范2023年中秋、国庆及大型演唱会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消费环境,现对全县广大经营者、行业协会商会提醒告诫如下:

一、依法合规经营

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原则,为广大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

二、依法明码标价

各相关经营者应当根据《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商品、服务价格,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不得使用欺骗性和误导性的语言、文字、图片、计量单位等虚假标价、模糊标价,不得以虚假折扣、虚构原价、误导性标示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不得收取高于标价或标价之外未标明的费用。

三、禁止哄抬价格

各宾馆酒店、饭店餐饮、交通运输、景点景区等行业经营主体,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要严格按照政府制定的标准和政策执行;执行市场调节价的,要依法合理制定价格标准,依法明码标价,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涨价,严禁收取未标明的费用欺诈消费者;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优惠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做好价格收费公示,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

四、严查违法行为

对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者和行业组织 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 证据并拨打“12345”或“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3日

来源:来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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