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陈某接到自称“某公安局民警”来电,告知其因拖欠保险费即将面临牢狱之灾。陈某按对方指令下载某视频会议APP,并开启屏幕共享功能。同时对方为证明自己“公安机关身份”,提前向陈某打了一笔6000元的“认证金”。在对方诱导下,陈某拟将名下银行卡内钱款转入所谓用于核查资金的“安全账户”,共计18.6万元,陈某来到滁州天长仁和路支行要求汇款时,被工作人员及时制止。
诈骗份子利用大众敬畏公检法机关的心理,冒充公安机关工作人员,谎称受害者涉嫌拖欠保费罪名,制造紧张氛围,影响受害者正常判断。
1、公检法机关绝对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社交软件等形式办案,也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更不会让消费者远程转账汇款。在办理案件时,公检法机关会当面向涉案人出示证件或法律文书,绝对不会通过网络发送相关处罚决定。
2、金融消费者要进一步增强反诈意识,遇到陌生电话自称为公检法部门工作人员时,不可轻信对方,在与对方交流期间,只要对方提到转账、安全账户等与敏感词汇,要直接报警处理或者挂断电话。
——中国银行滁州分行宣
投资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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