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华东中南片区夏季交通安全区域整治行动天长公安交警持续加大对货车疲劳驾驶、超员超载等重点交通违法的查处力度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并对重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持续曝光给广大驾驶人敲响警钟
若违法、必曝光!
1号车辆:苏AE0**3
驾驶人:张某俊
违法行为:疲劳驾驶

2号车辆:鲁PAR**7
驾驶人:李某蛟
违法行为:疲劳驾驶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处罚款200元;
连续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
连续驾驶载货汽车、中型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处罚款200元。
来源:天长交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