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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林某驾车行驶至 沪陕高速上行线693km+501m处时 因疏于观察 追尾前方因发生交通事故 停放在超车道内 且未在后方摆放警示标志的 鲁某驾驶的白色轿车 猛烈碰撞后 黑色轿车仰翻在道路上 车身严重受损 驾驶员林某受伤
交警调查认定 林某因分心驾驶 造成追尾承担主要责任 鲁某违反“因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 应当按照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 并在车后50米至100米处设置警告标志” 承担次要责任
上述案例中的事故 为广大驾驶人敲响了警钟 日常行车过程中 务必保持专注 在高速行车发生事故 若处置不当可能 会引发二次事故 造成更严重的后果
高速与紧急情况怎么办?
高速行车若发生事故或车辆故障,驾驶人必须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诀!第一时间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需持续开启示廓灯和后尾灯,并在车后方来车方向150米外摆放三角警示标志。驾乘人员尽快撤离到路肩外侧等安全地带再报警。
来 源 | 安徽公安交警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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