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滁州|bbs.0550.com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158|回复: 0

屡“醉”不改!滁州男子二次醉驾被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7-18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因为醉酒驾驶被查处
本该吸取教训 杜绝再犯
然而有些人却不思悔改
再次以身试法
......

7月9日晚
天长交警在处理一起
小轿车与二轮电动车
相撞的交通事故时
发现小轿车驾驶员徐某
处于因醉驾吊销状态
经当场呼气式酒精检测
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
138mg/100ml
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微信图片_20230718090951.png
微信图片_20230718090956.png
微信图片_20230718091001.png
微信图片_20230718091005.png
微信图片_20230718091009.png
微信图片_20230718091013.png
经抽血检测
徐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
144.6mg/100ml
涉嫌危险驾驶
目前
徐某已被刑事立案侦查
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多次酒驾醉驾 从严从重惩处
酒驾违法,醉驾犯罪!
多次醉驾,
将从严从重惩处,
请驾驶人切勿侥幸!

微信图片_20230718091022.gif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在20毫克到80毫克之间属于酒驾,将暂扣6个月驾照,罚款1000~2000元。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及以上的,则属于醉驾,将会被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并追究刑事责任。



滁州交警提醒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对“酒后驾驶”这条红线,
一次也不能触碰!
滁州交警
对酒驾、醉驾行为“零容忍”,
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请广大驾驶人
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拒绝酒驾醉驾,平安出行。

来 源 |  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帮助|Archiver|手机版|E滁州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皖B2-20110018 )

GMT+8, 2025-7-25 09:01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