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醉酒驾驶被查处 本该吸取教训 杜绝再犯 然而有些人却不思悔改 再次以身试法 ......
7月9日晚 天长交警在处理一起 小轿车与二轮电动车 相撞的交通事故时 发现小轿车驾驶员徐某 处于因醉驾吊销状态 经当场呼气式酒精检测 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 138mg/100ml 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 经抽血检测 徐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 144.6mg/100ml 涉嫌危险驾驶 目前 徐某已被刑事立案侦查 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多次酒驾醉驾 从严从重惩处 酒驾违法,醉驾犯罪! 多次醉驾,
将从严从重惩处, 请驾驶人切勿侥幸!
法律链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在20毫克到80毫克之间属于酒驾,将暂扣6个月驾照,罚款1000~2000元。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及以上的,则属于醉驾,将会被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并追究刑事责任。
滁州交警提醒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对“酒后驾驶”这条红线, 一次也不能触碰! 滁州交警 对酒驾、醉驾行为“零容忍”, 发现一起,严查一起! 请广大驾驶人
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拒绝酒驾醉驾,平安出行。
来 源 | 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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