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赛事概况 指导单位:辽宁省体育局 主办单位:大连市体育局、大连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承办单位: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体卫生局 竞赛项目:公路自行车赛 竞赛时间:2023年7月23日(周日) 竞赛地点:长兴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喷泉音乐广场(中轴广场) 竞赛分组:成年男子组、成年女子组 竞赛规模:约为450人(额满即止)
物资领取时间: 2023年7月22日14:00-19:00 物资领取地点: 全季酒店大堂(长兴岛经济区店) 02.赛事亮点 滨海路线,海风骑行 省级赛事,奖金丰厚 好吃好玩,野趣避暑胜地 远离大陆,身心放松之旅
03.参赛要求
参赛资格 1、参赛运动员须是长期从事体育锻炼、身体健康的自行车运动爱好者,现役或退役不到两年的运动员以及在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的运动员均不能参加本次比赛。 2、参赛运动员须无视力、听力、语言障碍且无发热、心脏病、高血压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未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食物或保健品等,心理健康、情绪稳定。 3、参赛运动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证件(护照或身份证),同意《运动员参赛声明书》并到赛前签字确认方可参赛。 年龄要求 1、成年组年龄要求在18-45周岁以下(1978年07月23日以后出生至2005年07月23日以前出生)的中国大陆居民、港澳台地区及外籍选手,须持有效证件(中国大陆居民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地区选手持通行证、外籍选手持护照)报名参赛。
04.比赛线路 喷泉音乐广场(栾秀路、起点)– 景翠路(长兴岛体育公园) – 花园路 – 滨海路 (长兴岛滨海公园) – 长兴岛市民广场 – 长兴路(大连长兴岛经济区管委会)– 镇山路– 滨海路 – 山岫路– 喷泉音乐广场(栾秀路、终点)
05.比赛报名 1、参赛方式:参赛者均需以自行车运动俱乐部组队或个人的形式报名参赛。 2、报名时间:即日起额满即止。 3、报名费用:60元/每人(人民币) 4、报名方式: (2)报名咨询 联系电话:0411-82286774 19392726690 刘先生 18840861715 程女士 工作时间:9:00-11:30 13:00-17:30 5、计时芯片押金:选手报到时收取计时芯片押金200元/个,赛事结束退回计时芯片返还押金(芯片若损坏或丢失,押金不退,另需赔偿800元); 6、退赛须知 组委会有权根据参赛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报名,参赛者报名支付成功后,不可更改报名项目及参赛信息,报名费用一经缴纳,概不退还。
06.奖励办法 1、录取名次。 各项目、组别竞赛录取均按实际参赛人数录取名次,具体办法是:参赛人数为50人(含50人)以上取前十五名;如参赛人数为30人(含30人)以上取前八名;如参赛人数为20人(含20人)以上取前六名;如参赛人数为10人(含10人)以上取前三名;不足10人参赛的比赛项目则取消该项比赛。 2、奖励办法: 大连环长兴岛公路自行车比赛采取分组出发,分别计算成绩。 (1)按大连环长兴岛公路自行车赛赛事组委会统一标准,对获奖运动员颁发奖杯、奖牌和获奖证书。 (2)大连环长兴岛自行车赛名次奖: 成年男子、女子组、青少年男子精英组分别奖励: 第一名:奖金3000元人民币 第二名:奖金2500元人民币 第三名:奖金2000元人民币 第四名:奖金1500元人民币 第五名:奖金1200元人民币 第六名:奖金1000元人民币 第七名:奖金900元人民币 第八名:奖金700元人民币 第九名:奖金600元人民币 第十名:奖金500元人民币 第十一名至二十名:奖金400元人民币 第二十一名至三十名:奖金300元人民币 第三十一名至四十名:奖金200元人民币 第四十一名至五十名:奖金100元人民币 以上组别取得一至三名颁发奖金、奖杯、奖牌、成绩证书。九至五十名颁发奖金、成绩证书。 (3)纪念奖:凡在关门时间之前完赛即可获赠赛事奖牌一块。 (4)说明: 奖金按比赛成绩名次对应,赛后7个工作日内线上发放完毕,上述奖金将按照中国税法有关规定,需征收20%个人所得税; 07.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自行车竞赛规则》最新竞赛规则和本届赛事的有关规定。 2、参赛车辆、头盔、装备、护具等自备,所用器材必须符合中国自协有关规定和组委会要求,否则不得参加比赛。赛前组委会将对参赛车辆进行资格检查,检查通过后方可参加比赛。即使是在赛后,一旦发现被裁判团队核准的违规使用比赛器材的行为,该选手也将被取消比赛成绩。参赛队员和车辆须按规定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与车牌,不得裁剪,一经发现,取消成绩。 车辆要求:公路车为符合该项目规则标准的使用弯把公路大组赛赛车。 3、本次比赛的技术官员、裁判员、仲裁、竞赛人员由辽宁省自行车协会选派。 4、竞赛将根据运动员报名情况设关门时间。 5、竞赛采用电子计时和人工计时相结合的方法,确保准确无误。
08.申诉程序 如对比赛结果提出异议,比赛结束30分钟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述材料,并交纳申诉费500元。以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裁决,不得再次申诉,胜诉申诉费返还,败诉申诉费不退 09.处罚办法 (一)参赛选手出现冒名顶替参赛、弄虚作假以谋求赛事名次及奖金等情况的,一名运动员同时携带两枚以上(包括两枚)芯片参加比赛的,私自伪造号码布参赛的,多人交替接力骑行的,赛事组委会将对其进行以下处罚: 1、由赛事组委会取消所有相关违规者比赛中取得的比赛成绩和名次; 2、在赛事官方网站平台公布处理结果。 (二)在比赛期间出现下列问题之一,由组委会视情节严重分别给予参赛选手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暂停比赛等处罚: 1、以虚假年龄报名的; 2、隐瞒身体疾病的; 3、未按要求佩戴号码布和赛事号码牌的;在比赛时必须始终佩戴安全头盔,比赛前若发现选手无头盔者不得参赛,途中摘掉头盔者,裁判将取消其参赛资格。 4、起点活动中不按规定的出发顺序出发; 5、没有沿规定路线骑完比赛路线,绕近道或途中插入的; 6、比赛中采用阻挡他人等犯规行为的; 7、在终点不按规定要求领取完赛纪念品的; 8、未骑完全程、私自通过终点领取纪念品的; 9、不服从裁判、赛事组委会工作人员指挥的; 10、比赛期间谩骂、打架、滋事的; 11、长期逗留导致选手所在区域滋生安全隐患的; 12、其他违反比赛规定的行为。
注意:利用虚假信息获取参赛资格或者报名后转让参赛资格给他人替骑者,报名者和替骑者皆属违规,比赛发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10.其他 1、参赛运动员的参赛费用自理。 2、参赛俱乐部或团体必须组织车友携带本人有效证件(护照或身份证),在报名时签署意外伤害事故免责的《参赛声明》。 3、所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同时,赛会为本次比赛所有参赛选手和工作人员提供一份赛事人身意外保险,保单以报名信息为准,任何错误的报名信息将导致无法投保,责任由报名者自行承担。 4、各参赛俱乐部或团队要加强对运动员的赛风、赛纪的教育工作。严禁运动员服用兴奋剂。对以不正当方法参赛或取得成绩的运动员组委会将给予取消比赛或成绩录用资格等处理。 本规程解释权属竞赛组委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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