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
我市餐饮服务行业发展迅速
目前,我市市区范围
餐饮企业约3000家
每天产生约140吨厨余垃圾
生产经营中未规范化处理的
餐厨垃圾而产生的问题
已成为影响食品安全和生态安全的
潜在危险源
目前,市本级已新建餐厨垃圾和厨余垃圾两座处理厂,其中厨余垃圾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300吨/日,餐厨垃圾处理厂设计处理能力110吨/日;扩建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工程,焚烧设计处理能力达1300吨/日,新采购12辆餐厨垃圾专用收集车,30辆厨余垃圾专用收集车。
对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有关规定,《滁州市“十四五”期间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基本建立配套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规章制度体系,因地制宜,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滁州市餐厨垃圾管理条例》,施行时间为2023年5月1日。
本条例所称餐厨垃圾,是指餐饮服务、食品加工、集体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品加工废料、过期食品、食物残余和废弃食用油脂等废弃物。
餐厨垃圾产生单位应该怎么做
1、将餐厨垃圾交付符合条件的单位收运,并按规定投放;
2、保持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密闭、整洁,及时清理周边环境;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餐厨垃圾收运单位应该怎么做
1、按规定时间频次收集餐厨垃圾并运输至规定的地点,交由符合条件的单位处置;
2、提供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收运后对容器清空复位、清洗消毒,保持周边环境整洁;
3、使用符合规定的运输车辆,保持装载容器完好、密闭、整洁,并喷涂标识标志;
4、发现交付的餐厨垃圾种类、数量、产生时间等出现异常情况,及时将相关数据报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
5、不得在收运过程中丢弃、遗撒垃圾,不得滴漏垃圾污水;
6、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餐厨垃圾处置单位应该怎么做
1、配备餐厨垃圾处置设施、设备和计量系统,并保证其正常运行和使用;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对餐厨垃圾采用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方式处理;
3、保持餐厨垃圾处置场地和周边环境整洁;
4、按照规定处理餐厨垃圾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并实时监测,防止二次污染;
5、定期对餐厨垃圾处理设施的性能和环保指标进行检测,及时向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和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检测结果;
6、不得擅自停业、歇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餐厨垃圾违规处理会怎么样
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餐厨垃圾产生者和收运、处置单位未建立台账或者对台账弄虚作假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者焚烧餐厨垃圾的,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美好滁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