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琊分局法制宣传4·21
【法律解读】刑法规定了侮辱国旗、国徽罪,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法律条款】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规定,在公众场合故意以焚烧、毁损、涂划、玷污、践踏等方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法律条款解读】构成该条款之罪,必须满足:一是行为人具有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的主观故意,二是行为人采取某种方式,实施了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的行为,三是该行为在公共场合里实施。
【案例】某村村民因诉求得不到满足,前往该村村委会闹事。杨某、吴某、李某、唐某4人爬上村委会办公室二楼,唐某将国旗旗杆拉向自己,与杨某、吴某甲、李某一起将国旗从旗杆上扯下后撕烂,扔到村委会院内。后唐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所犯罪行。经法院审理,认定4名被告人构成侮辱国旗罪,判处杨某、吴某、李某有期徒刑9个月,判处唐某有期徒刑8个月。
【提醒】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的行为,并不仅限于上述条文列举的方式,只要故意采用任何一种方式,能达到侮辱国旗、国徽、国歌的效果,都可以构成上述法条规定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