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伟:男,42岁,中共党员,现任滁州市公安局食药环支队一大队民警。1999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他始终坚持对党忠诚、扎根基层、无私奉献、秉公执法、服务人民,在基层实际工作中,他始终能在市局、分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强基础、补短板、抓防范、重打击,打防并举,综合施策,取得实效,得到上级领导的肯定和辖区群众的拥护。
自参加工作以来,充分发挥一名党员民警的作用,为创造稳定、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始终处在和谐警民关系的前沿,将党和政府的关怀传递给人民。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李大伟同志时时刻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岗位上他始终如一,严谨求实,勤奋刻苦,兢兢业业。在理论学习、联系群众和遵纪守法等各方面都较好的发挥着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自己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扎实的工作作风,优异的工作成绩、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普遍好评。
李大伟同志深知党员的形象在一定意义上就是岗位形象,一个党员在岗位上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就为群众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作为一名人民警察,他的一言一行会影响到身边的同志的工作激情。所以在日常生活和平时工作中,他严格恪守人民警察职业道德,以为人民服务为根本宗旨,爱岗敬业,勤奋工作,清正廉洁,无私奉献,处处表现出一名共产党员的政治本色,积极践行着人民警察"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在业务工作中,李大伟同志刻苦钻研,勤奋学习,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并且在学习中善于总结,敢于创新,迎难而上,锐意进取,理论联系实际,做到学以致用,从而在复杂疑难案件办理和侦破中发挥尖兵作用,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赞赏和好评。
为了做好维权工作,李大伟同志坚持刻苦学习,努力掌握维权和投诉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常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涉及法律法规多,新情况新问题多,很多消费纠纷产生的原因又是错综复杂的,这就使维权工作无形之中增加了难度。为了熟知相关的法律法规,成为做好工作的行家里手,他坚持边工作边学习,把业余时间和星期天都用在学习上,并主动地向有经验的同志请教,能非常熟练地掌握和运用维权工作涉及的法律、规章和特殊情况的处理规定,提高了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处理能力。
他还从实际出发,结合法制办工作,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在辖区内聘请3.15维权志愿者,为维权工作探索了新的办法。他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会同工商、执法、建设等部门每年都组织3次宣传活动,现场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向消费者传授维权常识。注重营造维权氛围,在2个社区、3个村建立维权联系点,一个维权护民网络在全区基本形成。
当前随着社会的迅速发展,突显出了公安机关的重要性,作为基层的一名普通民警,只有做好本职工作,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全心全意的为人民服务,牢固树立"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意识,当好人民的公仆和勤务员,才能为保障社会稳定,创建平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体现人生价值,做到青春无悔。
来源:滁州市消保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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