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无证驾车“夜闯”前妻家,前妻不堪其扰打电话举报前夫酒驾。近日,定远法院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罪案,被告人靳某酒后无证驾驶,最终被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宣告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22年11月26日晚,被告人靳某与金某等人在定远县西卅店镇街道某酒店聚餐饮酒,当晚21时许,靳某在喝了白酒的情况下,驾驶轻型栏板货车沿西卅店街道行驶至前妻杨某家,在杨某家与杨某发生争执。后杨某不堪其扰,遂报警并举报靳某酒驾,公安民警接110指令赶到现场查获,经鉴定,靳某血液酒精含量为89.2mg/100ml,属醉酒驾驶。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靳某系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危害了公共安全,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行政处罚,依法从重处罚;案发后,被告人靳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认罪认罚,依法对其可以从轻、从宽处罚。根据被告人靳某的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情况,对其适用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且对其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定远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