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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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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0 11: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有多笔借款,还款时切记备注还的是哪笔!有多笔借款需要偿还,对未还款项到底是哪笔借款极易产生争议,还款时切记备注清楚!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规定,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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