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线索范围
一 涉食品领域违法犯罪
1.制售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农资领域违法犯罪;
2.食用农产品涉违禁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犯罪;
3.制售病死畜禽肉制品、假牛羊肉、毒狗肉等犯罪;
4.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西布曲明、那非类等有害物质的犯罪;
5.通过网络平台带货及线下等方式销售伪劣食品犯罪;
6.卤制品中添加罂粟、吗啡等,面点中添加过量含铝泡打粉和其他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成分等犯罪。
二 涉药品领域违法犯罪
1.与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紧密相关的疫苗类、急救类、抗癌类、“万能类”等药品领域犯罪,以及“黑窝点”、家族式制售假药劣药犯罪;
2.非法制售假疫苗、假试剂等防疫物资类犯罪;
3.非法收购医保用品等与国家医保基金相关的药品犯罪;
4.制售假劣美容用药品、针剂、医疗美容器械以及化妆品等美容领域犯罪。
三 涉环境领域违法犯罪
1.跨区域非法转移、倾倒、收集、贮存、处置工业废料、医疗废物、废旧铅蓄电池、废机油、废旧电路板等危险废物,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破坏环境监测系统等污染环境犯罪;
2.无证开采、超范围开采、超时限开采等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犯罪;
3.破坏自然保护地、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
四 涉知识产权领域违法犯罪
1.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侵权假冒犯罪;
2.侵犯商业秘密、假冒专利等犯罪;
3.侵犯图书、网络游戏、软件、网络影视剧版权等著作权犯罪;
4.跨区域制售卷烟等犯罪。
五 涉森林资源违法犯罪
1.非法狩猎犯罪以及非法狩猎和涉枪交织犯罪;
2.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犯罪;
3.非法交易等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
4.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
5.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犯罪;
6.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等犯罪;
7.涉互联网、涉敏感物种、涉寄递渠道等境内非法贩卖和跨境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
线索举报要求
(一)请广大人民群众立即行动起来,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为举报人保密。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二)检举、揭发、提供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举报违法犯罪事实要有证据证明,实事求是,不得虚构或者夸大,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陷他人。
线索举报方式
举报信邮寄地址:天长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
举报电话:110(24小时)
汪 19855009939
熊 18365006280
互联网邮箱:657752020@qq.com
来源:天长警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