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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7 0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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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安徽
楼上的问题,看样子只有政府部门出面回答。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地方的土政策,应该与滁州市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补贴标准一致。不然就是有违相关的法律规定。如果每一孩子,这样的公办民营性质的幼儿园,把国家财政补贴数额和向家长收取的保教费相加,超过了滁州市一类幼儿园补贴和最高收费之和,即每生每学期3800元【2700(向家长收取的保教费)+1100(A类幼儿园财政补贴)=3800元】,还不如直接办成民办性质的幼儿园。如果为了达标,即满足公办幼儿园要达到多少比例,搞这样的所谓的公办幼儿园,就没有任何实际意义。在高等教育领域,对于这样的公办民营性质的三本独立学院,国家正在清理,要么转成公办公营性质的高校,要么转成纯民营性质的高校。滁州市有关部门,不能在国家一面清理高等教育领域公办民营性质的教育机构,而又在学前教育领域不断制造新的公办民营性质的教育机构。这种做法不符合国家的大政方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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