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0日下午,千秋街道疫防办接到天长市疾控中心通报,同心社区居民孙某某为江苏溧阳市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千秋街道防疫办立即对孙某某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
经查,孙某某为货车司机,11月19日上午,自驾大货车从江苏省溧阳市某企业返回千秋街道同心社区家中,11月20日上午,自驾到农村钓鱼,一直未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行程,19日、20日两天自行在市区采样小屋进行核酸检测。孙某某未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给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带来较大风险。11月21日,公安机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孙某某予以警告处罚。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务必履行个人防控责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跨省流动、从省内涉疫地市来(返)天长人员,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备行程,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不如实报告、虚假报告、刻意隐瞒行程轨迹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千秋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