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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0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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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安徽
国家法律那么严谨,不也会出现歧义不同理解,要不国家又配套个司法解释。
像这个二十条也就原则规定,具体解释就看谁嘴大了,比如一般情况下,什么叫一般,什么叫严重?还不就是嘴大说了算,即使不严重,我可以说是潜在严重,这个潜在就更玄乎了,怎么理解都行。
还有这区域,区域是多大,全省?全市?全区?还是全小区?全公司?根据情况,这区域又是可大可小,多大多小都不违反规定。
还有这重点人群,这病毒又不会认人,哪个又不重点?老人孩子提抗力弱可以认定是重点人群,搞服务的,工厂上班的接触流动人群,也是重点,我都想不出哪类人不算重点。
如果人人都能司法解释,那还要法院干什么,自己对着规定处理不就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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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多益善 :
你这理解的真是透彻,领悟的真是深刻。鉴于防疫越来越科学精准,我劝大家还是抓住机会享受享受这即将消失的免费核酸吧!
2022-11-20 16:33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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