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7月23日在滁州南谯区乌衣镇大同路104号星光健身游泳馆(恒大帝景)办理的健身卡跟小孩游泳班。连定金一起交了3160块钱。
7月23日报的名,8月1日游泳馆开课,我联系负责人咨询小孩什么时候排课,负责人各种理由推脱,说8月1号晚上安排排课,等到4号也没有人通知,我又联系负责人又说5号安排,最后等到11号也没有接到任何通知。小孩9月1号就要上学了,后面没有时间来学游泳,在8月11号报警协商处理退游泳培训班健身卡费事宜。谭某负责人当着警察面答应3天后退费。
8月14号我又去找谭某处理退费,他帮我登记退小孩游泳班一对3的学费1080元。答应在8月25号退,最后等到9月2号退了864元,谭某未与我协商扣了我百分之二十的费用,我很难接受。一节课没上。因为他们的服务态度失责让我们顾客去买单,很难接受,我找负责人谭某退健身卡费用,谭某就说健身卡下个月退,一直拖到现在不退健身卡钱,承诺8月1号办理健身卡一直到10月17日也没接到任何通知,现在要求退健身卡。
9月2日拨打了12345市长热线投诉,市长热线将我的事情反馈给南谯区监管局,一直没有接到监管局的电话,到了9月12日又拨打市长热线催南谯区监管局办理,大概在9月15日左右接到南谯区监管局电话,问具体事情。让游泳馆给我打电话,后面没动静了,没给处理。
到9月30号我又打市长热线催南谯区监管局帮忙处理,又接到监管局电话说他们约谈了游泳馆负责人,让游泳馆尽快退我们钱。最后监管局给我回访电话说游泳馆退游泳费扣百分之二十,健身卡退费等到下个月在处理。监管局人让我报警,警察介入监管局就好处理了,我说消费者的事找警察没有用,之前8月11日我报过警了,监管局人说实在不行你们就集体诉讼。后来就没有消息一直拖着也不处理。
10月11号接到监管局电话说他们又约谈了星光游泳馆负责人说10月份把游泳班钱退完,健身卡到11月份处理。问健身馆人有没有人打电话给我,10月12号健身馆人打电话给我说了10月退培训班费,11月退健身卡费用。10月14日监管局又打电话给我,问游泳馆有没有人联系我,就12号联系了我,监管局人说他们这次不退钱的话,要对游泳馆进行处罚,让游泳馆给我打电话,现在没接到电话。
监管局就是通过电话给我回访,我觉得处理的不满意,我9月2号投诉的,到现在10月17号了,一直都没有让我们当事人到场去协商处理,我觉得应该让三方到场,让游泳馆负责人当着监管局人的面给我们一个明确的处理方案,一直都是拖着不明确的去解决,我们消费者的权益没有得到任何的保障。@南谯区政府@滁州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