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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家在

[滁州城事] 最高可罚款500元!事关滁州所有电动车车主,涉及电动车停放、戴头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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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9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草案修改稿明确,擅自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妨碍安全疏散或者消防车通行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警告或者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条内容,也适用于私家车,特别是哪些堵住消防通道的私家车,更应该明确处罚标准。

超标电动两轮车以及电动三轮车、四轮车属于机动车,应当依法纳入机动车的管理范畴。
---------------这条内容,是否意味着按机动车管理的超标电动车,也可以在机动车道行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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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9 10: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拍脑袋决定,改为拍屁股发文件,吊斤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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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29 10: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这个在全国都是个头疼的事,那些非标电动车老头乐三轮车真按机动车管理也不太现实,在机动车道太慢了严重影响通行,更容易出事,这一块好像全国都没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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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9-30 11:1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源头管理 注重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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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0-2 08: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什么叫超标?正规合法的企业生产出来的电动车,都是合格产品,国家认可的,为什么老百姓买回来骑就违法就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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