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
2015年5月1日起《存款保险条例》施行,标志着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正式建立。七年来,存款保险制度在安徽省平稳落地、顺利实施,在保护存款人权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持续做好存款保险宣传工作,光大银行滁州分行带您快速了解存款保险那些事儿。
存款保险又称存款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形式,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障存款人权益。
2015年5月1日起《存款保险条例》施行,标志着我国存款保险制度的正式建立。
覆盖所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覆盖所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含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
被保险存款既包括人民币存款,也包括外币存款;既包括个人储蓄存款,也包括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本金和利息都属于被保险存款的范围。
50万元最高偿付限额
我国存款保险的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
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保费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交纳
存款保险作为国家金融安全网的一部分,其资金来源主要是投保机构按规定交纳的保费。收取保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投保机构的市场约束,促使投保机构审慎经营和健康发展。
7个工作日内足额偿付存款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当出现下列情形时,存款人有权要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偿付被保险存款:一是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担任投保机构的接管组织;二是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实施被撤销投保机构的清算;三是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投保机构的破产申请;四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情形。
为了保障偿付的及时性,充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条例规定,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偿付存款。
存款保险以立法的形式,为存款人的存款安全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建立存款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我国金融安全网,可以更好地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促进金融体系健康发展。 投资有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