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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城事] 警惕!滁州全椒一女子逆行酿事故致全身多处骨折,身受重伤(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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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7 08: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俗话说:宁绕百步远,不犯一步险。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宁可多绕行,也不要做出逆向行驶、翻越护栏护栏等危险的行为,给自己和他人带来生命威胁。近日,在滁州市全椒县城区发生一起电动三轮车逆行后借道斑马线横过道路与一辆摩托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事故造成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多处骨折,身受重伤,差点要了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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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画面显示

当天7点05分许,在县城区吴敬梓路,顾某某驾驶一辆电动三轮车沿为民巷行驶至吴敬梓路交口,原本应右转由西向东至100米处的信号灯路口处掉头通行,结果为图方便,顾某某左转逆向行驶欲从左侧15米处的斑马线上借道通行。逆行时,引起其他正常行驶车辆避让,安全隐患较大。当三轮车借道斑马线时,正好与一台摩托车相撞,导致电动三轮车、摩托车侧翻,事故造成两车受损,摩托车驾驶人葛某某受轻伤,三轮电动车驾驶人顾某某多处骨折,经医院抢救,伤情稳定,已脱离危险。


事故发生后,民警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协助120抢救伤员,疏导交通。通过查看监控发现,顾某某所驾驶的三轮电动车存在逆向行驶和借道未让其他车辆优先通行等违法行为,摩托车驾驶人葛某某车牌证照手续齐全,佩戴了安全头盔,存在未按规定靠最右侧车道通行的违法行为。同时委托安徽省公立司法鉴定所对双方车辆进行了检验鉴定,电动三轮车与摩托车均未超过规定速度。本次事故中,电动三轮车驾驶人借道通行时未让直行车辆优先通行违反《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三款之规定,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摩托车驾驶人未在最右侧车道内行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负该事故的次要责任。

 

 

 

 

来源:全椒县融媒体中心

 

发表于 2022-8-17 09: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全椒电瓶车,蹦蹦车,行人,三轮车是滁州几个县市最乱的,尤其是全椒老县城那块,简直就一点交通概念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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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fkiqc : 来安表示不服! 全椒去的少一点,感受不深。来安去的多,开车都胆战心惊的。
2022-8-17 09:32 来自安徽 回复
一件见未钟情 回复 mfkiqc : 这两个地方我都经常去,全椒的电动车要比来安的桑,全椒的电动车走在机动车道,你按喇叭根本就不听,不甩你,来安的起码还回头看看你
2022-8-17 23:26 来自安徽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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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7 11: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那里正好是下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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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7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电三轮算不算机动车,证照齐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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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18 18: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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