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在甲单位在职期间接到乙单位电话,等同于挖角,然后面试后对甲单位提出离职,因为乙单位比较着急用人,所以为了达到快速离职目的自动放弃了甲单位20天工资,一周后即入职乙单位,到目前为止已经差不多八个月了。
因为整体大环境都不太理想,前两天线上视频会议中部门领导被总部大领导点名要求这周之内必须开掉一个人,不然你自己就给我走人,当天下午突然接到人事约谈电话,面谈意思是我们部门人多了,就等于通知我走人,赔偿了我差不多两个月的工资,并且让我当天就办好离职,也承认我没有任何不适合和工作方面的问题,只是因为我资历最短。
我可不可以主张精神损失费,就是除了两个月工资之外的赔偿,第一,事出突然,开除原因我不能接受,第二,我被乙单位挖角辞去原单位工作,现在才几个月就无故开除我,出去三个月试用期我转正才几个月,第三,单位人事居然说我入职不满两年要按月扣除我量身定做的工作服费用,人生第一次被开除,造成我夜里睡不着,噩梦缠身,乙单位太恶心,欺人太甚,简直把人不当人看。
原标题:单位无故辞退员工可以申请精神损失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