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福建省自行车联赛竞赛总规程 一、赛事名称 2022年福建省自行车联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福建省体育局 承办单位: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 各有关县人民政府、设区市体育局 三、竞赛形式 分站单日赛及总决赛 四、比赛时间及地点(比赛时间为暂定)
分站
| 时间
| 比赛地点 | 长汀站
| 6月12日 | 城市绕圈赛
| 宁德站
| 7月3日 | 城市绕圈赛
| 武平站
| 7月31日
| 城市绕圈赛
| 周宁站
| 8月28日
| 城市绕圈赛(总决赛) |
备注: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各站比赛时间见分站补充通知。
五、赛事项目及规模
赛事项目
| 年龄
| 参赛人数 | 男子公路青年组
比赛距离约50公里
| 18-40周岁 | 以车队形式报名;每队运动员最
多报10人
|
男子公路中年组 比赛距离约35公里 | 41-65周岁 | 以车队形式报名;每队运动员最
多报10人 |
男子山地青年组 比赛距离约35公里 | 18-40周岁
|
以车队形式报名;每队运动员最 多报10人 |
男子山地中年组 比赛距离约30公里 | 41-65周岁
| 以车队形式报名;每队运动员最 多报10人 | 女子山地组 比赛距离约25公里 | 18-60周岁 | 以车队形式报名;每队运动员最 多报10人 |
赛事共设4个分站,各组参赛选手如参加多个分站比赛,则需 分别在每个分站报名参赛,参赛选手不得多组兼项。报名截止后各 队所报人员名单不得更改。 如因各办赛地政府要求,或因竞赛赛道路面安全管理标准,组 委会有权增加或减少参赛队伍。 六、比赛路线 各分站赛以城市绕圈赛为竞赛线路,各分站赛具体安排详见补 充通知。 七、参赛人员 以福建省内各俱乐部车队或协会车队为单位统一报名,每支车 队每组别最多可报10名运动员。 各参赛俱乐部队(或协会队)报名时车队名称必须标名所在地 (如:福州**俱乐部队、福州俱乐部一队),报名参加比赛的选手, 其户籍必须与所代表的车队的登记所在地一致,否则不允许其作为 该车队的队员参加比赛。(如,福州户籍的参赛选手必须作为福州区 域内的俱乐部车队的成员报名参加比赛)。赛区竞委会有权对各报名 俱乐部车队进行审核及筛选。 八、参赛资格 1、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赛事的参赛选手在赛事活动前 14天内须无疫情中风险、高风险、境外旅行史(报到现场将进行“防 疫行程卡”核验,报道当天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领取 参赛物料)。 2、两年内代表注册UCI职业车队参赛的选手不得报名参赛;中 国自行车运动协会注册的专业选手及退役未满2年的专业运动员不 得报名参赛; 3、符合参赛年龄的选手可以报名参赛,可报多站。 ▲男子公路青年组参赛运动员年龄为18-40周岁,即出生年龄 在1982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 ▲男子公路中年组参赛运动员年龄为41-65周岁,即出生年龄 在1957年1月1日至1981年12月31日之间; ▲男子山地青年组参赛运动员年龄为18-40周岁,即出生年龄 在1982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 ▲男子山地中年组参赛运动员年龄为41-65周岁,即出生年龄 在1957年1月1日至1981年12月31日之间; ▲女子公路组参赛运动员年龄为18-60周岁,即出生年龄在 1962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之间。 各参赛车手需严格按照年龄区域选报对应项目,不得虚报和冒 名顶替,一经发现,将取消比赛成绩并予以通报。 4、参赛者身体健康,无视力、听力、语言、发热、感冒、心脏 病、高血压、心肌梗、脑栓等任何影响比赛的身体疾病或障碍,心 理健康、情绪稳定、未服用任何影响神智的饮品、酒类、药物、食 物或保健品等。 5、参赛选手报到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八闽健康码、防 疫行程码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等打印件、本人签署的《法律 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与《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方可参赛。 九、竞赛办法 1、竞赛规则: 赛事执行中国自行车运动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本赛事竞 赛规程以及各分站补充通知的相关规定。裁判组有权根据竞赛规则 取消未符合器材要求、装备要求选手的竞赛资格。 2、比赛器材: (1)竞赛车辆必须为700C或650C轮径的标准弯把公路车,配 备完整的刹车系统,不得使用计时车、固齿车、休息把,必须拆除 车篮、脚撑、车锁等影响赛事安全的装置。 (2)参赛运动员车辆、服装、器材等自备,须符合竞赛规则要 求方可参赛。比赛中必须佩戴头盔,否则将取消比赛资格。 (3)运动员及车辆必须佩带竞委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号码牌, 且号码必须一致;号码布和车牌不可自行裁剪,否则不予参赛。竞 委会在报道现场提供:计时芯片、号码牌、号码簿安装和佩戴说明, 如选手在检录时未按规定配备,裁判组有权取消选手参赛资格。 (4)山地组车辆1.7以上尺胎,非光头胎。 3、出发前,裁判有权按参加者数量、水平等状况决定是否采取 合并组别出发、比赛,合并组别不影响比赛成绩记录及奖励。 4、检录 (1)比赛开始前60分钟开始进行检录(检录时需出示本人身 份证,如检录信息与报名信息不符不得参加比赛),比赛开始前10 分钟停止检录,未检录者视自动放弃,未经检录而进行比赛者即使 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2)检录时,裁判将根据参赛者身份证进行身份确认,如发现 有更改者或冒名顶替者将直接取消参赛资格(不得代替他人检录参 加比赛)。 (3)检录时裁判将检查车手是否按规定佩带头盔、手套、号码 牌、号码布,车辆是否按规定固定号码牌、芯片(安装于右前叉)。 如上述未按规定执行,裁判有权要求车手重新处理直至合格为止; 否则,因此因素导致的不能参赛或资格取消,责任由车手自负。 (4)完成检录后选手集中在检录区等候,不得离开。 (5)检录后未按裁判发令统一出发者(如检录后自行离开起点, 在比赛开始后返回)、中途加入比赛者,即使完成比赛,成绩亦无效。 5、所有参赛车辆在比赛时必须除去可能会导致伤害的非必要配 件(如:车锁、车筐、车梯、后货架等),不得配有任何非人力传动 及助动装置,不得使用玻璃器皿。 6、同一车队的选手之间可以互换车轮,但不得更换整车。 7、竞委会在每一站比赛中将配备,收容车、救护车; 8、考虑到运动员的健康和安全因素,裁判有权令明显落后的运 动员退出比赛,竞委会提供赛事收容车保障。 9、如遇极端天气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裁判长有权决定停止比赛, 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比赛结果。 10、赛事设置关门时间30%,在特殊情况下,赛事裁判团有权根 据赛事具体情况适当调整。 11、本次比赛采用电子计时设备,为比赛选手提供成绩,运动 员报到时,需向竞委会缴纳200元/个的芯片押金,赛事结束后归还 竞委会时退回押金。 12、申诉:如对比赛结果提出异议,比赛结束15分钟内向裁判 长提交书面申述材料,并交纳申诉费500元。以裁判长的决定为最 终裁决,不得再次申诉,胜诉申诉费返还,败诉申诉费不退。 13、所有获奖选手必须参加当站颁奖仪式,并在颁奖仪式开始 前15分钟到达颁奖等候区,未按照规则参加颁奖的选手或团队,竞 委会有权取消其获得的所有奖励。 14、其他规定 比赛中不得抄近道、故意冲撞、排挤、剐蹭他人行为,进入比 赛冲刺阶段应保持原骑行路线不得走蛇形、突然改道等影响对手超 越行为,违者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罚款、降低名次直至取消比赛 资格的处罚。 十、裁判 技术代表、裁判长、裁判员由省社体中心邀请,辅助裁判由承 办单位选聘。 技术代表、裁判等技术人员交通、食宿、劳务等费用有承办单 位负责。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 各项比赛以时间计取成绩,用时少者名次列前,各站获奖录取 名次根据报名人数由当地竞委会确定,获奖人员颁发证书和奖金, 奖金发放办法和来源由承办单位负责。 1、团体成绩排名: ▲团体的排名将根据当天比赛中各队前3名选手的成绩相加来 决定,如果成绩相等,将由各队3名最佳选手的名次相加来决定, 如果成绩还是相等,将由各队在赛段中最好名次的选手来决定。 任何少于3名选手的俱乐部队,将取消其团体总成绩排名。 ▲各分站录取团体成绩前8名,团体成绩前3名颁发奖金及证 书,4至8名颁发荣誉证书。 各分站前八名的团体将获得:10、8、6、5、4、3、2、1的积分 奖励,联赛总决赛设立“年度团队奖”录取各参赛团体全年总积分 排名前5的车队,颁发奖金及证书,6至8名颁发荣誉证书(比赛 地点及奖金分配另行公布)。所有获奖选手奖金将扣除20%的《中华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个人所得税。 2、个人成绩排名 ▲通过终点的顺序作为排名依据; 十二、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见各分站补充通知 2、报名咨询热线:(0591-87751361) 3、报名费用 (1)各组别参赛选手往返交通及食宿的一切费用自理; (2)报名费为100元/人,竞委会为参赛选手统一发放号码牌、 号码布、购买赛事保险(比赛当日)、饮用水、参赛纪念奖牌、比赛 当日餐包。报名截止日期后,非疫情原因,报名费一经缴纳概不退 还; (3)各车队报名5人以上(含5人,以比赛当天签到人数为准), 给予各队100元/人交通补贴。 (4)参赛选手报到时需缴纳计时芯片押金200元/人,比赛结 束归还芯片退还押金。 十三、报到 1、裁判:裁判长、裁判员于赛前2天报到,领取赛事信息资料, 报到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八闽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及48 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等打印件,并签署《疫情防控个人健康信息承 诺书》; 2、参赛选手:赛前到指定地点报到,报到时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复印件以及八闽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等打印件,签署《法律责任免除与权利放弃声明书》与《疫情防控 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领取参赛物品和信息资料。 十四、赛事安全及疫情防控要求 (一)赛事安全要求 1、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赛事卫生医疗、安全保卫方案、疫情防 控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新闻宣传方案等,由承办地政府负责 制定并组织实施; 2、赛事的执行方必须包含具备国家体育总局或中国自行车运动 协会确认资质的赛事执行、电动计时、通讯保障、摩托保障人员团 队等。 3、赛事如遇有以下直接或可能与体育赛事活动举办相关联的突 发情形之一的,赛事将启动“熔断”机制: (1)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 害、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2)事故灾难,包括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体育 设施和设备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等; (3)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 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 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和涉外 突发事件等; (5)其他可能导致不再具备办赛条件的情形。 (二)疫情防控要求 1、为配合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本次赛事仅限制福建省户籍 的参赛选手参加。 2、赛事活动前14天内无疫情中风险、高风险、境外旅行史。 3、参赛选手其户籍必须与所代表的俱乐部车队的登记所在地一 致。(如,福州户籍的参赛选手必须作为福州区域内的俱乐部车队的 成员报名参加比赛)。 4、现场报到将会测量体温、查验八闽健康码、防疫行程卡(未 带“*”号),如发现异常将禁止参加比赛,报名费不予退还。 5、具体疫情防控措施以各地疫情防控办最新发布要求为准。 请自觉遵守以上规则,符合条件后再报名,否则不予报名。竞 委会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赛事安排(包括赛事举办时间、 规模、报名要求等)。 各赛区竞委会将根据当地疫情防控办、卫健委的疫情防控要求, 拥有最终解释权。 十五、保险 比赛期间参赛选手的保险由赛区竞委会负责购买,参赛运动员 必须提供准确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如提供信息错误,责任自负。 赔偿标准按保险公司规定执行,超出范围由本人负担,若参赛选手 在比赛中发生意外事故,事后请自行与保险公司联系,竞委会概不 负责。 竞委会所购保险不包括运动员往返赛场途中骑行、试骑、热身 等非比赛期间、非比赛场地进行的运动风险责任;也不包括比赛过 程中被途中强制关门后路程,凡报名参赛者须自行购买往返赛区途 中及赛前赛后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医疗保险”。 十六、本规程未详尽事宜,另行通知;各站具体详细规程以各 站补充通知为准; 十七、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福建省体育局。
2022年福建省自行车联赛(长汀站) 暨长汀县“红色之旅”自行车公开赛 赛事补充通知 一、赛事名称 2022年福建省自行车联赛(长汀站)暨长汀县“红色之旅”自行车公开赛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福建省体育局 承办单位:福建省社会体育指导中心、龙岩市体育局、 长汀县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长汀县文化体育旅游局、长汀县体育总会 三、 比赛时间:2022年7月24日 四、 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7月10日 五、 比赛路线 本站线路描述: “环卧龙山•城区环绕”:母亲缘广场出发→梅林大道→梅林大道立交桥→南环路→汀州大道(金仁大酒店)→环西路(丽枫酒店)→环北路(行政服务中心)→环中路(商业城)→环东路→营背大街→桥下坝→客家大剧院→母亲缘广场终点冲刺 单圈约8公里 六、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赛事的参赛选手在赛事活动前14天内须无疫情中风险、高风险、省外、境外旅行史(报到现场将进行“防疫行程卡”核验,报道当天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方可领取参赛物料)。所有报名选手的参赛资格在报名截止时间后,根据国家疫情防控要求(或)长汀县疫情防控办的具体要求执行。如报名选手不符合疫情参赛要求,组委会退还报名费,其他已发生费用由选手自行承担。 七、报名与奖金分配 1、报名:野途官网、野途app、野途微信公众号、野途小程序 2、报名咨询热线:杨文颖15980618871 3、奖金分配
八、 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归福建省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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