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反映的问题:
1、2003年10月8日沙河镇原九面塘村村委会与承包人何**私自签订承包合同,在白米湖村民不知情和未签字的情况下(所有村民都未签字)将本村白米湖组约120亩基本农田耕地私自开挖成塘,这大约120亩耕地其中有100亩左右属于农户的承包田,剩余为集体土地,且这些基本农田属于国家改造的高标准农田,有水利设施、机房和灌溉渠道,现已不复存在,全部改成鱼塘。
2、村委会与何**私自签订的合同约定每年给农户190元一亩的价格,且每3年一结。当时很多村民都在外地工作不知道,回来时田已经被改成塘了,现在只能被迫拿钱,按照现在的国家耕地补贴和租田租金,现在一亩田农户损失500-600一亩,例如一家5亩田的,一年就损失3000元左右,一共120土地,一年损失就是6万元;
3、合同上写的农户86亩,集体7亩,其实是错误的。因为当年为了少上缴提留,亩数都是按照90平方丈来算的,队长和村民也去实地测过了,大约120亩左右。而且我们第二次土地承包经营权是1995年至2025年,合同里承包时间写的为2003年至2033年,已经超过国家规定的时间了,且所有村民都未签字,也未公布合同内容,一直到今年的3月3日部分村民才知晓合同的内容。
4、由于这100多亩的基本农田耕地被改为鱼塘,导致在2016年土地确权证上无法确权,农户利益受损。
5、村里近期找了承包人何**谈论此事,态度极其嚣张,说既不涨租也不会推成基本农田。
鉴于以上情况,白米湖队村民前后向村镇区反映几次无果,现通过网络途径需求帮助,保护国家基本农田,人人有责。
主要诉求:
1、将挖成的所有鱼塘恢复成基本农田耕地,包括机耕道路、灌溉沟渠和机房;
2、将土地确权证上未确权的这100多亩耕地确权到各个农户手上;
3、按照当年的土地承包租赁市场行情补偿这些年农户遭受的损失;
4、如果实在无法恢复成基本农田和确权,需要承包人或村镇赔偿农户损失以及村名组遭受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