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最重磅的新闻莫过于,10月23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作出决定,授权国务院在部分地区开展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
房地产税的征收试点正式展开了!此消息一出,激起千层浪,因为本次征收房产税的是居住用的住宅项目,这是当前老百姓最为关注的内容。
本次房地产税改革,明确了试点城市改革的核心,包括居住用和非居住用等各类房地产,而不包括依法拥有的农村宅基地及其上住宅。此次改革的思路很清晰,即国务院制定试点方法,地方政府制定细则,试点的时间为5年。
关于这次试点城市,截至今天还未确定。待试点城市确定后,将会由试点城市地方政府,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税收细则。大家尽可拭目以待。
关于房产税的征收,国务院早在2011年就对重庆和上海两地实施试点,对个人住房开始征收房产税了,至今已有10年之久。
以上海为例,当前上海房产税试点征收对象是:2011年1月28日起,上海市行政区域内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购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即:
① 仅对新购住宅征收,本市家庭、住满 3 年或属于高新人才的非本市家庭首套免征; ② 家庭人均有60㎡*人数的免征面积; ③ 税率 0.4%-0.6%。
比如一户家庭有两人,买了一套100㎡的新房,按首套房不征税以及人均60㎡免征面积来算的话,这套房子是不征收房产税的,并且还剩下20㎡的免征面积。如果这家人又购买了一套均价6万,总面积80㎡房子,那么减去20㎡的免征额度,将会对第二套房的60㎡征收房产税。
根据年应纳房产税税额(元)=新购住房应征税的面积(建筑面积)×新购住房单价(或核定的计税价格)×70%×税率 公式计算,此户家庭所购买的第二套房每年应纳房产税税额为:60㎡×60000元×70%×0.4%=10080元。
很明显,上海房产税针对的是多房持有者,与本次房地产税改革有着本质区别。
那么本次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开展的目的是什么?
首先,遏制投机客炒房,维稳楼市。房产税主要针对拥有多套房的投机者,通过增加这部分人的持房成本,有效遏制投机欲望。但同时也存在该部分成本转移至租房市场,对无房群体产生伤害。
其次,改善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来源。过去10年,房地产土地出让收入相对于各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比重较高。但最近两年土地出让市场快速降温,并且随着房地产市场逐渐进入存量时代,一线和核心二线城市新增规划用地将不断减少,三四线城市也会因为库存过高,降低开发商的拿地意愿。 未来土地出让金的增速将逐年下滑,房地产税将成为地方政府财政收入稳定且重要的组成部分。
最后,促进“共同富裕”。房产是中国居民家庭的主要资产,房产作为居民财富差距的主要原因,征收房产税将有力缩小居民财产差距。
房地产税改革,短期内可能会对楼市产生一定影响,但它作为一项正常的国家税收,不仅能引导住房合理消费和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还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所以对于短期楼市由此产生的变化与波动,我们应该保持平常心态,乐观面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