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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今天,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取消第二套房使用住房公积金时间间隔限制的通知》。
通知中提到自2021年8月9日起,缴存人家庭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结清后,即可办理购买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提取和贷款,不再设定时间间隔限制。
而滁州现在正在实行的公积金政策是:
一、贷款额度
1、借款人家庭成员只有1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额度按以下方式核定:
2、借款人家庭成员有2人及以上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共同借款的,贷款额度按以下方式核定:
二、首套房贷款不超过购房价款的70%;二套房贷款不超过购房价款的50%。
三、二手房
房屋建成年限在10年以下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交易房价的60%;房屋建成年限在10年(含)以上20年(含)以下,贷款最高额度不得超过交易房价的50%;房屋建成年限超过20年不予受理。
本次住房公积金政策改革,对于想要购买第二套房的朋友来说,无疑是个利好消息,不过具体情况还要咨询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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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踏连环 发表于 2021-8-7 00:57 哈哈,房子是住的不是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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