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27日,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赵克志与塞尔维亚内务部部长武林分别代表两国政府通过视频方式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塞尔维亚共和国政府关于驾驶证互认换领的协议》。根据协议,中国与塞尔维亚双方承认对方核发的有效驾驶证,双方准许持有对方国家驾驶证的人员在其境内直接驾车或者免试换领驾驶证。
①对于临时进入对方境内不超过一年的,双方驾驶证实现互认。
②对于在对方国家居留超过一年的,双方驾驶证实现免试互换。
③互认和换领的驾驶证准驾车型包括小型汽车和摩托车。
互认协议将自双方签署并完成国内法律确认手续之日起三个月后生效。

该协议将直接惠及两国旅游、务工、探亲等人员,方便两国公民驾车出行。此外,还对促进两国警务合作,增进两国传统友谊,推进两国经贸合作、人文交往,服务共建“一带一路”具有重要意义。
在这之前,我国已经实现与比利时、阿联酋两国的驾驶证互认换领。且阿联酋是驾考改革推出后与中国实现驾驶证互认换领的第一个国家。另外,于2017年2月21日与法国签署的驾驶证互认换领协议,也即将生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