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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5月1日实施,遛狗不牵绳视为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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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3 09: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5月1日实施 小心了,遛狗不牵绳视为违法

从202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正式实施。该法规定,遛狗不牵狗绳、未按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将被视为违法行为,引起了市民热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携带犬只出户,应当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加强犬只登记管理;饲养犬应定期接种狂犬病疫苗,未按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可能被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除罚款外,还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我很赞成这个法规,希望肇庆也能快点制定具体的措施落地。”市民张小姐住在端州区江滨路的住宅小区,晚上到江滨堤散步时,经常见到有人遛狗。“有些人带着大型的宠物狗出来散步时,没有用绳子栓着。每次经过这些狗只,我都担心它们会突然袭击我。”

记者了解到,虽然我市早已重视犬只的饲养管理问题,但专门的法规立法管理存在滞后。

1993年5月,肇庆市人民政府根据《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印发了《肇庆市养犬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中对犬类的管理作了具体规定。近年来,由于城市建设高速发展,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变化,相关法律法规重新修订等种种原因,《肇庆市养犬管理实施细则》里的许多条文已不适应当前对养犬管理的要求,现时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犬类管理分工并不明确。

2018年,参考广州、中山等城市有关养犬管理规定和做法,肇庆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草拟了《肇庆市犬类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并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但不知什么原因,该《细则》由于无法获得通过,这次的修订也不了了之。

记者从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获悉,新的《肇庆市犬类管理实施细则》并没公布实施,其对犬只饲养、管理的监管工作缺乏执法依据。

记者还了解到,我市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肇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对文明养犬进行了规范。该条例提到,公民应当遵守携犬只出户时,应当由成年人以牵引带牵领或者装入笼内等方式对其进行约束,并注意避让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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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3 20:5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你在滁州发肇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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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5 18:1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1、住宅小区都楼上楼下,且人员密度大,根本就不适合饲养宠物狗,扰民!
2、小区是住人的,不是住狗的,别占用公共资源!
3、公园是给游人休息娱乐的,不是给狗撒欢的!
4、养狗原来是为了看家护院和打猎,现在纯粹是为了自娱自乐,而不顾他人,对他人的休息、出行和环境造成影响和压力。
其实,狗就一玩物,给它点脸吧,想在你头上拉屎,狠揍一顿后,又摇尾乞怜,极尽奴颜媚骨。狗主想要的也就一卑躬屈膝、唯命是从的狗奴才来满足自己的心理需要而已!
狗伤人视为人伤人,伤人致死,狗主应按故意伤害或过失致人死亡罪入刑!未签狗绳视为流浪狗处理,打死勿论!不入刑严管,必成狗患![酷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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