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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岁的王女士是西安人,2013年和张某结婚,次年2月儿子出生。婚后不久,丈夫张某被外派至江苏工作。后来回西安次数减少,她发现张某在家接电话经常偷偷摸摸,怀疑丈夫出轨。一次,王女士趁张某酒后昏睡猜出其手机密码,见手机内有多张和其他女性的合影,还有住宿记录、手机录像等,“一看就是两人在外地同居,并一起去旅行。”为了进一步寻找证据,王女士在张某的卧室床头柜放置录音笔,录到张某和其他女性裸聊的语音。2019年4月,王女士向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与张某离婚。
对于王女士提供的证据,法院认为,两人虽系夫妻关系,但依然在婚姻中享有作为独立个体的隐私权,被告的手机系承载其个人隐私的载体并设置了密码,原告采取猜测密码的方式进入被告手机拍摄所取得的证据,侵犯了被告的隐私权,故其合法性法院不予认可,证据确认无效。原告提供的录音证据也侵犯了被告的隐私权,其合法性法院也不予认可,并确认无效。2019年6月10日,未央区人民法院驳回王女士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
王女士认为这样的婚姻实在没必要维系,在未央区人民法院判决满6个月后,2020年6月,王女士又在张某的居住地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提起另行起诉。
来源:微博@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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