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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周五万岁

残暴!男子刺伤10岁女孩双眼后将其奸杀!凶手自首后二审改判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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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1 21:4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中国的法律法规就是一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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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1 23:1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中国的法律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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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2 05:4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废话别说,直接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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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2 05:5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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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2 06: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罪犯穷凶极恶、死有余辜 !但从法律及长久维护社会安定的角度看;二审判决也是具有说服力的。其一,二审虽改判无期但附加了“限制减刑”条款;其二,有视自首环节会增加社会安定因素(否则,必死之人将作恶到底)。综上所述,个人认为二审判决可能为中国今后的刑法修改提供先例。。。毕竟有不少国家已经去销了“死刑罪"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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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2 06: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这些法官应该是收了被告人家的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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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2 07: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这个高院改判的主事法官也该判刑!渎职罪或和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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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2 07:4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江苏
上网5年看帖无数,此帖是唯一全部点赞的!可怜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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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2 09: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这法院的法官是什么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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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2 15: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无屌味 发表于 2020-11-11 20:50
二审法官的女儿,要是这样,不知道犯人会不会死,这种人,速死

那你就去试试,把他(她)家的大大小小的女眷通通强奸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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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2 17: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死立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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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2 17: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此人不杀不足以平民愤,也是彰显法律的尊严,必须死刑,立即执行,还要追诉赔偿受害人的家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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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2 18: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一然 发表于 2020-11-12 06:53
罪犯穷凶极恶、死有余辜 !但从法律及长久维护社会安定的角度看;二审判决也是具有说服力的。其一,二审虽改 ...

赞成安乐死入法,不赞成死刑。只是因为目前有死刑判决,不能因自首情节而将这恶劣情形置之不顾,不判死刑,不足以平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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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2 19: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这种人屎还减刑?在古代直接腰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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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1-12 20: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天理不容必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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