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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进社区 | 庭审开在家门口 普法课堂“零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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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9-30 15: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一张方桌,几把座椅,庄严的国徽在小区中心花园的广场中央悬挂。近日,天长法院走进一小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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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长市某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了该小区。2015年5月30日,原被告双方签署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双方约定在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之前,小区物业暂时由原告安徽某物业公司管理。期间原告的物业管理、服务一直处于连续状态。被告董某为小区业主,拖欠3年物业费4311元至今未予缴纳。原告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向天长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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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物业纠纷关乎群众“民生”,关键要切实解决问题、解开大家心中的疑惑,为此,天长法院受理案件后,决定把庭审“搬进”小区,现场以案释法。

当天下午,法官围绕“物业公司是否提供物业服务”等问题开展法庭调查。庭审结束后,还现场解答了群众咨询的物业费缓交、业务维权方式等问题,把庭审现场变成“法治课堂”。

“以前总觉得打官司离我们很远,今天在家门口看了全程,一下子就明白了。”小区业主感慨道,“以后我们和物业沟通更有底气了,也知道自己享有哪些权利,应承担哪些义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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