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铁集团联合发布的2024年第8号公告,2025年10月1日起,全国铁路旅客运输领域将正式全面使用电子发票,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__LINK_ICON]。
铁路部门从2024年11月1日起推广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并将2024年11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作为过渡期,过渡期内纸质报销凭证与电子发票并行使用[__LINK_ICON]。旅客本人可在行程结束或者退票、改签业务办理之日起的180日内,通过铁路12306或车站售票窗口、自动售票机申请开具电子发票[__LINK_ICON]。
此外,未通过铁路客票系统办理的非实名制车票、应急纸质车票及跨境旅客运输车票等,继续沿用现行铁路报销凭证[__LINK_ICON]。
原标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铁集团联合发布的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