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起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更加轻便快捷。但不少骑行人却把这一特点当做可以任性骑行的“优势”,在道路上闯红灯、随意穿插、逆行……这些违法之举不仅干扰正常通行秩序,还会给自己和他人造成危险!
相关警示案例
江西龙南,在一个十字路口,一辆小汽车绿灯刚起步,突然发现左侧快速窜过来一辆电动自行车,赶紧停下避让。没想到电动自行车还是一头撞了上来,造成两车受损,万幸无人受伤。
经调查,电动自行车骑行人小赖今年12岁,载着两个闺蜜(均为13岁)沿机动车道逆行至路口,随即闯红灯通行,从而导致事故。
最终交警认定,小赖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且违法载人,负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驾驶电动自行车、自行车分别需要年满16周岁、12周岁。广大家长注意看好家中各类车辆钥匙,不要让未达法定年龄的孩子驾驶车辆上路!已达到骑自行车或电动自行车法定年龄的,家长们要教育孩子遵守法规,不闯红灯、不载人、走非机动车道,不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血的教训虽未发生,但侥幸不会永远相伴。暑假将至,广大家长务必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让孩子从小意识到自己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不要将孩子的命运托付给“侥幸”!
姓名:姚*
车辆号牌:皖M67**73
身份证号:341126********6035
违法时间:2025年6月17日
违法地点:丰乐大道与清流路交口
违法行为:骑行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
姓名:马**
车辆号牌:皖M79**57
身份证号:341182********5655
违法时间:2025年6月19日
违法地点:丰乐大道与清流路交口
违法行为:骑行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
姓名:许**
车辆号牌:皖MB0**06
身份证号:341126********6015
违法时间:2025年6月19日
违法地点:丰乐大道与清流路交口
违法行为:骑行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
姓名:圣**
车辆号牌:皖M3D**62
身份证号:341125********8374
违法时间:2025年6月22日
违法地点:凤阳路与醉翁路交口
违法行为:骑行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
姓名:姜**
车辆号牌:皖MA2**96
身份证号:342301********1814
违法时间:2025年6月22日
违法地点:凤阳路与醉翁路交口
违法行为:骑行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
姓名:樊**
车辆号牌:皖MB0**52
身份证号:341102*******6240
违法时间:2025年6月17日
违法地点:凤阳路与醉翁路交口
违法行为:骑行未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
滁州交警提醒广大市民
骑乘电动自行车
请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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