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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检察院 对一起破坏军婚案 提起公诉 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 2024年3月 正在杭州服役的军人李某 与陈某在家人的介绍下 登记结婚 龚某明知陈某已是军人配偶 仍与陈某一直在南昌县向塘镇 保持同居关系 2024年5月底 李某发现两人可能存在关系后报案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 因被害人身份特殊 李某在杭州服役取证困难 是否符合立案标准存在疑虑 杭州市军事检察院 通过军地协作 将线索转发至南昌县人民检察院 南昌县人民检察院 与军方及被害人李某取得联系 并与公安机关开展联合会商 充分听取军方和军人意见 
公安机关立案后 启动涉军类案件专人办理提前介入机制 引导侦查取证 案件很快得以侦破 龚某被抓获后 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对自己破坏军婚的行为深感愧疚 认罪认罚 并签署了《具结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破坏军人的婚姻家庭,不仅要受道德谴责,更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来源:央视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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