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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短途轻量货物运输 电动三四轮车是不可或缺的好帮手 然而有不少人 把电动三四轮车当“万能车” 却把自己和他人置于危险之中
车辆编号:未编号 车主姓名:李**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5日 违法地点:全椒县椒陵大道与港口路交口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方式:面对面警示宣教
车辆编号:二郎口镇2119 车主姓名:王**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6日 违法地点:全椒县椒陵大道与港口路交口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方式:面对面警示宣教
车辆编号:潘村镇05576 车主姓名:胡**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1日 违法地点:明光市X148县道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方式:面对面警示宣教
车辆编号:潘村镇05703 车主姓名:张*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1日 违法地点:明光市X148县道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方式:上门警示宣教
车辆编号:小溪河镇09626 车主姓名:梅**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8日 违法地点:凤阳县S319省道与红梅路交口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方式:面对面警示宣教
车辆编号:府城镇11252 车主姓名:盛** 违法时间:2024年10月9日 违法地点:凤阳县龙盘大道与S315省道交口 违法行为:违法载人、驾乘人员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处理方式:上门警示宣教
曝光不是目的 我们更希望当事人 以及其他交通安全参与者 意识到遵守交通法规的重要性 同时我们也将继续 对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三轮车的功能是载货! 不是载人! 便捷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 在驾驶三四轮电动车出行时 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 严禁载人、谨慎驾驶 毕竟 “平安”才是给家人最珍贵的礼物 “平安”才是回家最近的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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