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严查严管酒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全力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滁州交警于3月8日至10日组织开展全市酒醉驾整治大兵团聚点作战集中统一行动,共查获酒后驾驶135起。
接下来
让我们看看
有哪些“酒司机”上榜了
请大家引以为戒、安全文明出行
孙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中都大道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孙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7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李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中都大道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李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0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
易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丰乐大道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易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56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
谷某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康泰路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谷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94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陈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沿河路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陈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0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
鲍某某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在天长市石梁镇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鲍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5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
司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明光市韩山路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司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43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
张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凤阳县武店镇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张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21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潘某某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在来安县汊河镇被执勤交警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潘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4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
滁州交警提醒
酒驾醉驾危害大代价高
切勿抱着侥幸心理
谨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来 源 | 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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