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全体民辅警忠实践行“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十六字总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生命至上”理念,着眼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把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贯彻落实到交通管理工作各方面,全力以赴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在工作中,各部门涌现出一批事迹突出、成绩显著、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忠诚奉献的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励斗志, 经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党委研究决定,刘欢同志获评交巡警支队2023年7月份“4+1”岗位争先“民警之星”。
刘欢,交巡警一大队五中队民警,共产党员。7月份,他严格按照大队工作部署要求,始终以饱满的工作热情、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投入到工作中,与中队全体人员不断优化管理措施,规范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7月份,刘欢同志及时发现消除各类道路安全隐患10处,处罚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00余起,劝导各类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500余次,查处酒醉驾、非法改装“炸街”等违法14起。
来 源丨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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