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滁州|bbs.0550.com

 找回密码
 注册
搜索
查看: 1062|回复: 0

滁州一货车车厢载满人去种花生?交警:扣留车辆!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5-26 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近日

定远交警在池河镇

查获一起货车违法载人

严重违法行为




货车违法载人的危害:


1.货车在设计和制造过程中,其结构、性能、安全技术等都以满足货物运输需求为主,在驾驶室设置有必要的乘客安全座位和安全防护设施,车厢(斗)内则没有,故货车除核载人数以外不具备载客条件,不能用于载人用途。


2.载货汽车车身较大,相对于载客汽车重心偏高,车辆安全性能较差,一旦出现交通事故、紧急制动等意外情况,极易导致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3.货车车厢(斗)载人行驶时,车厢(斗)内没有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在转弯、掉头、急刹等情况下,容易引发乘员坠落、磕碰等交通事故。且货车大多未购买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即使购买了,车厢(斗)乘员亦不属于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险理赔范围,一旦涉及伤亡事故,涉事驾驶员必须独自承担巨额经济赔偿。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条: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负载作业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载货汽车车厢不得载客。




交警提示:


货车车厢(斗)千万不能载人,驾驶员不要因贪图方便就将乘车人置于险境,每一次的侥幸,都是以生命安全作为赌注。乘车人员出行也应当选择正规交通工具,自觉拒乘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生命安全高于一切

微信图片_20230526081513.gif


来 源 |  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帮助|Archiver|手机版|E滁州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皖B2-20110018 )

GMT+8, 2025-7-25 09:13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7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