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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50管理组
近日
天长公安交警在城区
开展酒醉驾夜查行动
例行检查中
发现驾驶员陈某有酒驾嫌疑
在面对民警询问时
回答道:“没喝酒,真没喝酒”
民警先对其使用了
酒精快速检测棒
红灯闪烁
随后
陈某又狡辩称“中午喝的”
民警又对其使用了
呼气式酒精含量测试
结果为126mg/100ml
涉嫌醉酒驾驶
在事实面前
陈某终于承认
“晚上喝了啤酒”
因同行中还有陈某的孩子
民警让家人带走
但孩子每天都跟着父亲,无法脱手
民警对陈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你酒驾,小孩还跟着你酒驾”
“你知道这个事情影响多坏吗?”
民警将陈某带至医院
进行抽血检测
孩子则留在交警队
由交警照看
抽完血后
民警将陈某和孩子送回家中
经检验
陈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
115.06mg/100ml
达到醉酒驾驶标准
驾驶员陈某
涉嫌危险驾驶罪
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
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滁州交警提醒
请广大驾驶人朋友
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
来 源丨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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