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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
0550管理组
近日
在南谯路锦绣园公交站台
发生一起
摩托车追尾公交车的交通事故
事故造成
摩托车驾驶员张某受伤
公交车轻微受损
民警赶赴现场处理交通事故时
发现摩托车驾驶员张某
浑身酒气
在民警的询问下
张某承认自己晚上喝了酒
当被问到为什么酒后驾驶摩托车时
张某称“我觉得离家近”
现场民警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你喝酒就不应该骑车了”
随后
民警将张某带至医院
进行抽血检查
此时
驾驶员张某非常后悔
表示
”我晚上就不应该喝酒!“
经检验
张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
244mg/100ml
涉嫌醉酒驾驶
驾驶员张某
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滁州交警提醒
请广大驾驶人朋友
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文明守法 平安回家
来 源丨滁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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