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4月15日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颁布以来第栖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该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为加强全国人民的安全意识,积极维护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法》第14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根据《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等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以人民安全为宗旨,以政治安全为根本,以经济安全为基础,以军事、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以促进国家安全为依托,维护各领域国家安全,构建国家安全体系,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
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
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国家越安全,我们就越安全。我们越有安全意识,国家安全也就越有依靠。让我们把自己的青春理想,与祖国的前途和命运紧密地联系起来,成为爱国主义坚定的践行者,国家安全的积极传播者,国家安全的忠实守护者。让我们行动起来,为国家的安全与稳定而努力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