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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搭载同事回家途中发生车祸,同事当场死亡,最终被判赔偿9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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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 09:1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男子顺同事回家出车祸赔偿90万#】近日,福建厦门。海沧区法院审理了一起纠纷案,男子戴某下班时顺路搭载同事王某回家,行驶至某路段时碰撞到路边墙体,造成同事王某当场死亡。交警认定:戴某负事故全部责任,王某不负事故责任。戴某与王某家人对此均无异议,王某家人要求戴某赔偿130万余元。


本案中,戴某与死者王某系同事关系,事故车辆系非营运机动车,戴某搭载王某并未向其收取费用,且事故认定书中并未发现戴某存在故意或明显重大过失的情形。法院酌定戴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判决戴某赔偿王某家人因本起交通事故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90万余元。

 

 

 

发表于 2022-1-12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去年我母亲坐邻居亲戚三轮车上集,停车下人时,车子又启动了,导致我母亲头着地摔倒,头摔个大包,腰椎压缩性骨折,当时我母亲趁着神志清醒就讲好,无论检查结果怎样,都不会要车主负担一分钱,如果发生昏迷不测,也不要孩子找人家麻烦,后来检查头部无大碍,腰椎压缩性骨折需要修养几个月。检查时车主付了检查费,我母亲都还给人家了。人家好心带你,怎好叫人家负责。

点评

为您点个赞。您和之前合肥(印象中)那家一样。也是,好心邻居顺带搭的,出车祸,一分钱也没要车主的。如果都如法院判的,以后,我们路上遇到同事,朋友还敢顺带他们吗?还有一点人情味吗?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2-1-12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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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 09: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不要做烂好人,这代价有时候是真心付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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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这样的法律判决让人心寒   跟当年彭宇案一样    告诉你不要做好人  风险和成本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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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 09: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上海
好人不能做,做了结果倾家荡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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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 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我觉得国家还是出台明文规定————禁止顺路带人(一切亲朋好友,否则后果自负),禁止求别人顺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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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 09: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好人做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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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 09:3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事实告诉我们,好人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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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 20: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好人好事,变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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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 18:4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此案件将本就为数不多的热心肠人士又无情的打掉了一大批,以后这社会上谁还敢做好人?做好人成本风和险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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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 10:5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曾经有人跟我借车,第一次借给他了,后面就婉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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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 09: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啥事都不能做 做了就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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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 10: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烂好人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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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 10: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好人不能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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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 10:2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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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 10: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人难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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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 10:5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太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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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 10:5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带人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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