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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3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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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自安徽
1.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因此可以向滁州这边您户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2.以您的案件标的19000元计算,法院收取诉讼费用约为275元,执行费约185元。具体以法院开具的缴费单和发票为准。律师费须根据您的案件具体情况、所能提供的证据充实程度、异地诉讼成本等综合确定,根据安徽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标的在10万元以下的财产关系案件,收费最高不超过每件8000元。
3.无论对方是否已经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起诉都会存在胜诉但无足够财产可供执行的风险,建议结合债务人的个人情况综合考量,也可以来所咨询。地址:安徽省滁州市中都大道659号蓝天办公楼3楼、4楼,联系电话:18817928299。苏滁律师温馨提醒:诉讼有风险,起诉需谨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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